尊龙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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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凯时汽车动力电池效劳条款

一、总则

1.1 基于购车客户或特定车主(“甲方”)自愿向尊龙凯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或授权相助商(“乙方”“尊龙凯时汽车”)购置尊龙凯时品牌电动汽车“尊龙凯时汽车首任车主车辆动力电池终身质量保修效劳产品”(简称“效劳产品”)并签署本《效劳条约》 。甲方可凭证生意需要的支付方法(如尊龙凯时APP商城 ,微信 ,支付宝等)向尊龙凯时汽车支付购置效劳产品所应支付的条约价款 。甲方确认并赞成 ,于本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当天向尊龙凯时汽车付款 ,不然本效劳条约不予生效 。

1.2 若是甲方车辆的电池在本效劳产品有用期内爆发了故障 ,甲方应实时联系尊龙凯时汽车品牌经销商或授权售后效劳机构(“效劳机构”)举行状态说明 ,以便据实享受效劳产品 。

1.3 效劳机构应当凭证效劳条约约定的效劳规模和效劳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效劳产品 。

1.4 *特殊说明:仅限通过尊龙凯时汽车官网、官方APP或其他线下渠道购置尊龙凯时品牌汽车且用于“非营运用途”的首任车主(首次车管所注册挂号的车辆所有权人)在一连坚持车辆所有权的情形下可享受本效劳产品 。任何情形下 ,非首任车主或用于营运的车辆车主均无法享受本效劳产品 。

二、效劳产品说明

2.1 在效劳产品限期内 ,甲方车辆泛起效劳规模事项后 ,可向尊龙凯时汽车或效劳机构申请效劳产品 ,经乙方确认切合效劳规模的 ,则由乙方认真肩负涵盖在效劳产品效劳规模内的电池包维修用度 。

2.2 除非效劳条约或尊龙凯时汽车其他文件尚有特殊说明 ,本效劳条约(包括效劳产品权益、效劳规模、除外责任、甲方义务、最高效劳费金额、违约责任等)仅适用于甲方已经购置了效劳产品的尊龙凯时汽车车辆 。

2.3 效劳产品并不肩负甲方车辆电池的所有故障维修与用度 ,详细请参考第三条“效劳产品规模” 。 

车主信息

车辆信息

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车型

联系电话

VIN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动力电池编码

车辆权力

须至始坚持为首任车主

使用性子

车辆必需至始坚持为非营运性子用途

订单编号








三、效劳规模

3.1效劳产品有用期说明

效劳有用期:本效劳产品的效劳有用期为甲方车辆动力电池合规有用使用周期 【即重新车首次销售并完成注册挂号之日起 ,直至首任车主对车辆的所有权损失(例如车辆过户、车辆被盗或被抢无法找回)或正当行驶资质损失/终止(例如:车辆因事故致损或使用年限届满、包管认定全损、或其他抵达法定报废条件)时效劳有用期竣事 ,前述条件以先到者为准】 。

3.2效劳内容

3.2.1效劳产品详细效劳内容如下:

? 甲方车辆的动力电池 ,因设计、原质料、制造工艺、零部件质量等缘故原由引起的故障 ,或当动力电池泛起由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 ,经尊龙凯时汽车检测审定后 ,尊龙凯时汽车将为甲方车辆提供免费的效劳 ,包括电池的维护、修理、替换零部件 ,详细质保条款可参考尊龙凯时汽车《保修/保养手册》 。

? 甲方车辆在首任电池终身质保效劳历程中替换下来的零部件归尊龙凯时汽车所有;

? 甲方小我私家或第三方缘故原由/行为所致零部件的维修 ,替换 ,该零部件将不再享受首任电池终身质保效劳 ,替换后的零部件仅享有自费替换零部件的质保期 。

3.3效劳产品除外内容

3.3.1效劳产品不包括如下内容(即甲方车辆的动力电池故障缘故原由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 ,则乙方不提供本条约相关效劳):

? 因外力或事故引起的 ,即任何外部事务、以机械力(例如:拆解、撞击、刮蹭、穿刺、液体侵泡、侵蚀、电击、高温烘烤等)直接或间接作用在车辆或电池上而造成的电池故障;

? 因人为居心、恶意、过失、或不当行为(例如:未按手册使用/保养/修理车辆、举行超速/竞技类驾驶、超载荷、车辆改装/加装或对电池举行细节变换/刷新、未配合制造商完成产品召回且未对此接纳须要步伐和行动等缘故原由)所造成的电池故障;

? 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因素(例如:风暴、冰雹、雷电、地动、洪水、动物、火灾、爆炸、核辐射、战争、内战、动乱、歇工、歇工、扣押、没收、征用、重大事故、偷窃、抢劫、或其它外界干预缘故原由)造成的电池故障;

? 由任何种类的动物造成的电池故障;

? 因任何类型的类似战争事务、内战、动乱、歇工、歇工、没收、扣押、征用、管制 ,或其它更严重的外界干预或受核能影响而造成的电池故障 。

? 若是故障导致第三方必需以制造商、入口商、承包商的身份依据维修单肩负损失 。

? 由任何缘故原由 (包括但不限于盘算机病毒)造成的电子数据丧失、损坏、破损、失真、删除、破损或改变而造成的故障;或由前述缘故原由导致的无法使用、功效降低、爆发的任何性子的本钱及用度 ,无论是否同时有任何其他肇因爆发 ,或损失造成的任何其他效果 。

? 因车轴载荷和挂车载荷高于制造商允许和指定的载荷而造成的故障 。

? 因使用了不对适(未经制造商批准)的润滑油或作业质料而造成的故障 。

? 因未经制造商批准对车辆举行手艺变换(例如调校)或自行装置原厂件或附件而造成的故障 。

? 因使用了自己显着需要维修的部件 ,除非可证实故障与该维修需求无关 ,或在故障爆发时 ,该部件至少已由具有资质的专业职员举行了暂时修复 。

? 未思量到制造商的产品召回 ,且未就此接纳须要的步伐和行动 。

? 故障爆发后未实时申请效劳产品 ,且该车未驾驶/拖到修理厂举行维修 ,导致爆发其他的故障的情形 。

? 未遵照制造商效劳条款中的划定和说明使用或维修车辆 。

? 任何因甲方或第三方对动力电池所作的细节变换、刷新等 ,而导致的本钱或损失均不在效劳产品的效劳规模内 。

? 本效劳产品效劳规模不包括甲方要求作废车辆销售条约(退货)、降低购置价钱(降价)和替换(置换)的权力 。

? 任何不属于执律例则、《保修/保养手册》所划定动力电池质保规模的内容 。


四、最高效劳费金额

4.1 本效劳产品的单次最高效劳费金额应不高于车辆替换动力电池包的市场价钱 ,累计不凌驾整车购置价钱 。


 五、甲方义务及注重事项

5.1 甲方享有效劳产品的条件是甲方必需切合本效劳协议第1.4条的条件、以及凭证车辆品牌《用户书册》/《保修/保养手册》等的建媾和要求对车辆举行准确使用 ,并在尊龙凯时汽车经销商或品牌授权售后效劳机构处举行保养和维护 。

5.2 甲方需确保尊龙凯时效劳机构完整填写效劳纪录 ,并保存好每一次在尊龙凯时汽车效劳机构维修、保养的纪录和证实 。

5.3 甲方车辆应该凭证尊龙凯时厂家的要求 ,在尊龙凯时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效劳机构处举行车辆修理或按期保养等 。

5.4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纪录 ,包括维修和保养的日期、维修和保养时车辆的行驶里程 ,以及对维修、保养项目和装置零件的形貌 。在有要求时 ,甲方需出示这些维修和保养纪录 ,不然 ,甲方将失去享受效劳产品的权力 。

5.5 甲方车辆每次在接受首任电池终身质保效劳前 ,无法或拒绝提供车辆行驶证 ,或所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信息与备案的信息纷歧致的 ,尊龙凯时汽车可以拒绝提供本次效劳 。

5.6 甲方需要告诉尊龙凯时汽车/效劳机构一切会影响到甲方享受效劳产品的信息(例如泛起第3.2.1条的情形) ,若是甲方未实时见告至始事实内容无法查证的、无法退费的 ,则相关效果责任由甲方自担 。


 六、乙方义务及注重事项

6.1 乙方应按本条约的约定实时为甲方提供效劳产品;

6.2 乙方或效劳机构在收到甲方申请后 ,关于不属于或不切合效劳产品规模的内容乙方或效劳机构需实时见告甲方 ,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处置惩罚计划 。

6.3 乙方确保所提供的效劳产品及质量切合本条约约定的标准 。


 七、违约责任

7.1 若是甲方以任何方法提出虚伪的、伪造的或不真实的(“虚伪申请”)效劳产品申请 ,经查证属实的 ,则尊龙凯时汽车将会向甲方追缴虚伪申请所爆发的或已提供之效劳产品所对应的等价金额款子 ,且因虚伪申请给尊龙凯时汽车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认真赔偿 。同时 ,尊龙凯时汽车可单方终止效劳产品/扫除效劳条约 ,甲方将失去享有效劳产品条约的所有权力 。

7.2 任何一方违反效劳条约的约定或不完全推行条约义务的 ,均属违约 ,经守约方催告后仍不予实时纠正或推行义务的 ,则守约方有权单方扫除条约 ,效劳条约自通知送达之日扫除 ,违约方应肩负等同于条约价钱的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现实损失 。


 八、效劳作废或条约终止

8.1 甲方购置效劳产品(即甲方支付条约价款且签署效劳条约)后 ,尊龙凯时汽车仅支持如下情形下甲方单方作废效劳或终止条约后给予退款 ,除此以外 ,其他任何无法定或约定条件下尊龙凯时汽车均不予退款:

a) 甲方车辆在法定三包有用期内 ,因抵达三包退换车条件 ,依法举行退车或换车的;甲方可要求终止本条约 ,尊龙凯时汽车全额退还条约价款 。

b) 甲方在下单后的犹豫期内(7天内)作废订单、要求退款的 ,则本条约自尊龙凯时汽车退还甲方条约价款时终止 。

8.2 任何一方经与对方协商一致的 ,可举行变换/提前终止/扫除效劳条约 ,并应签署书面协议 。

8.3 本效劳条约自效劳产品限期届满、依法依约提前扫除时终止 。

8.4 当泛起以下任一情形时 ,本效劳条约终止/效劳产品权益终止:

?任何时间 ,甲方车辆爆发过所有权变换的;

?任何时间甲方车辆使用性子为营运车辆 ,或者车辆有用于营运用途的;

?甲方车辆报废、灭失、被包管认定全损、或抵达国家执律例则强制报废标准的;

?甲方被证实车辆入网注册时冒用他人证件或提供伪造、变换的证件完成注册的;

?执律例则划定的本条约必需终止的情形 。


九、其他

9.1 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暴动、歇工、瘟疫/病疫、政府政策/管制、严重自然灾难、意外火灾事故等)不可实时推行或无法继续推行效劳条约的 ,应实时通知对方 ,并在合理限期内向对方提供遭遇不可抗力的相关证实 ,则对此无需肩负违约责任 ,各方自行肩负已方损失 ,并由双方协商书面确定延后推行或提前终止效劳条约 。

9.2 因本条约/效劳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不肯协商或协商不可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统领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9.3 本条约自双方签章(包括接纳正当合规电子签约平台举行签署)且甲方支付条约价款后生效 ,条约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同具执法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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